刀剑风流-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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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剑风流》
作者:红山道人
前言
写在最后放在开头的话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个江湖梦。
江湖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的神秘刺激,充满了波诡变幻和侠骨豪情。世上究竟有没有惊艳绝世的武功?如果你是这样的高手,会不会把整个世界都踩在脚下?
人生在世,有所不为,有所必为。每个人都有逃脱不了的责任,有时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掉,你得直面面对,这是人的悲哀,也是人的宿命。当残忍和血腥扎得眼睛生疼的时候,你会不会袖手旁观?还是拔出正义之刀,砍下刽子手的头颅?这个世界英雄太少,但毕竟需要英雄主义!
草原上的霸主是狼,它是草原人心中的图腾,但有人改变了人们的观念,这个人是个弃儿,却创造了一部草原传奇!
当天下无双的剑客挂剑归隐的时候,他心中有没有遗憾?难道美人的一笑,真能敌得过一切?如果换了你,你会怎么选择?
江湖中从来都不寂寞,因为有野心,于是有了杀戮和争夺。他们到底需要的是什么?一个人的欲望到底有多大?他真需要这些吗?还是他享受的只是追求的过程?人欲贪婪,当权利、金钱、美色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你会不会抛弃一切,张开双臂义无反顾地扑过去拥抱它?
武侠小说是成人的童话,这句话说得有道理。但有现实意义的童话才是值得一看的童话,人心里总有一块地方是最柔软的,它让我们眼眶不再干涸,这就是良心。我们在人欲中挣扎,也在良心里自省,这是一种矛盾,是阳光和黑暗的争夺。我们总有两面,有时走在阳光下,有时躲进角落里,所以世界每天都是新的,躺在床上,你永远想像不到明天是个什么样子。
选择武侠,爱武侠,让生活精彩,也让精神放松!
……(本卷结束) ……
正文
第一章 乔家有女初长成
江湖上长耳朵的人都听说过乔三老爷的大名,除非是聋子,聋子即使听不到也能从人们的手势中,从人们的眼神里看到。当然也听说过乔家大院的豪华气派,和乔家大院里艳名远播的小乔姑娘。小乔是乔三老爷的千金,据说她的漂亮绝不在三国时东吴都督周瑜的爱妻小乔之下,又因为她也性乔,所以人们给她起了“小乔”这个绰号,这个绰号确实不错,连乔三老爷都喜欢,所以慢慢地竟然成了她的名字。
据说有位富家公子偶然见了小乔姑娘一面,非要死乞白列委身作乔府一名家丁,为的只是想有缘再睹一眼芳容。乔三老爷当然不会答应,好歹劝回家去,公子居然相思成疾,郁郁而终。从此乔三老爷下令,不准小姐出门。但姑娘总不能终老家中,今天恰逢小乔姑娘十八岁生日,乔三老爷要当众宣布成龙快婿人选。虽然名额只有一个,但武林侠少们还是衣帽光鲜、神采飞扬地赶来捧场,外人看来个个都像中选者,只有他们自己明白,只要能进入乔府,最好见上小乔一面,也就不虚此行了。
没有人见过乔三老爷的武功,用他自己的话讲:“武力并不能征服人心”,但乔三老爷却有化干戈为布帛的能力,成了调停武林恩怨不可或缺的人物。乔三老爷未到,双方宁可等,就算等多久也愿意,当然乔三老爷不会让他们等太久——只要答应了的事,乔三老爷绝不食言。因此,那些并不年轻的武林人等听到消息也来了,没准凑到一块儿会碰到往日仇家,但没人担心,在乔家大院就像贴了护身符,绝没人敢动你一指。
乔三老爷没有站在门外亲自迎客,只端坐大厅交椅上招呼客人,听到管家通报武林名宿时才站起身,满面含笑打拱揖出来,拉着手让进大堂,其他人他只是微笑点头,至多道一声“久仰”,没人怪他失礼。能进乔家大堂本身就是地位的象征,哪怕没座位站着,心甘情愿者也不在少数。乔三老爷当然不会让人站着,大堂也不算太大,十人一桌的梨木圆桌没有一百最少也有八十。乔三老爷身旁的礼单已堆成了小山,看看天色不早,乔三老爷缓身站起,向四周一抱拳,哈哈笑道:
“女儿生日,没想到办得比老子还隆重,尤其是来了许多少年才俊,乔某看了个个喜欢,只可惜女儿只有一个,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说着目光朝年轻人身上一递,引得年长者也哈哈大笑起来,虽说美色人人爱,可这么大张旗鼓、前拥后挤大老远来看人家大姑娘,毕竟有些难为情,有些脸小的羞得通红,低了头,绞手指,弄剑穗,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
“光明磊落、敢爱敢恨才是男儿本色,我等武林中人更不必拘泥世俗偏见、陈规陋俗”
接下来几句话又说得中肯得体,几个害羞少年也渐渐抬起头来,坐直了腰杆。乔三老爷点了点头:
“闲话少叙,乔某今日当众公布东床,并非故弄玄虚,有意招摇。一来女婿日后行走江湖,看在乔某薄面担待一二;二来趁此机会告知各位朋友,乔某从此淡出江湖,不再过问其中是非恩怨……”
话音未落,有如沸油淋水,轰声一片。有几个性子急的站起身来,摇手大叫:
“乔三老爷你不能退休!”
乔三老爷眼睛似有些湿润,双手连连下压,声浪渐息。
“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乔某已年过半百,只想过几天平淡日子,我意已决,望各位朋友体谅”
他顿了顿,脸上浮起了微笑:
“乔某女婿是河东上官胤大侠的公子,上官云飞”
“哦……”
人们伸长的颈子慢慢缩了回去,有些失望,又认为理所当然,失望的当然是自己,别人尚且能心存不忿或不平,提起上官云飞,连嫉妒的机会都没有。其父上官胤早年一把快剑横扫江湖,“快剑上官”早已是后辈学剑人膜拜的偶像,他已化作古今剑客中一颗耀眼的明星,高不可攀,光芒四射。上官胤声名如日中天时却忽然封剑归隐,据说只是为了当时京城名媛苏薇一句玩笑话。英雄美女永远是江湖中最浪漫的话题。阳春三月,缤纷的桃树下,苏薇眼波流动,如两湾春水,足以把一代名侠硬如磐石的心慢慢泡软、融化。上官胤似已痴了,这时他听到了改变了他一生的话。
“放下剑,我就嫁给你”
放下剑,对一名剑客而言,等于放弃地位、荣誉甚至生命。上官胤想都没想,马上解下剑递了过去,好像生怕苏薇反悔,脸上表情倒像赚了个大便宜。苏薇愕住,颤抖着手接过来,她知道,她握住的不是一柄冰冷的剑,而是一颗滚烫的心!
“你本来不必这么快就做决定,你甚至知道,就算不答应,我也会嫁给你,你怎么这么傻……”
苏薇紧抱着剑,虽然兴奋得面色通红,眼泪还是流了下来。
“我只想让你明白,没有剑我会活得更快乐,没有你我简直一天都活不下去,我怎会不知道无论如何你都会嫁给我?这么做只是想让你开心!”
让所爱的人开心,竟不惜放弃一切,这么做究竟是傻得透顶还是绝顶聪明?
上官云飞会不会继承父亲的衣钵?可惜没人能知道,据说由于苏薇过于溺爱,上官胤在他未满十岁就送出家门,从此不知所踪。封剑阁大门终日紧闭,路过门首,唯一能看见的是高过围墙的阁楼,上悬一块日渐黯淡的牌匾,镌刻着一代剑客的手迹——封剑阁。
人声渐渐安定下来,乔三老爷觉得很满意,他转身示意丫环请小姐过来,然后斟满一杯酒双手端起,朗声道:
“承蒙各位远道而来,杯酒薄菜不成敬意,乔某先替小女敬各位三杯,稍后让小女敬酒”
说毕一饮而尽,众人听说能见到小乔姑娘,兴致又高涨起来,颈子也伸长了许多,连半老甚至老得需要拄拐杖的眼神都亮了许多,看来好色并不是年轻人的专利,有人越老越喜欢小姑娘,就像越老越贪财一样。
突然人们的目光向被人同时牵着似的聚在一起,聚在一个人身上,这个人当然就是小乔,小乔并没有寻常千金小姐的扭捏作态,一袭红衫也是极普通的家常衣服,穿在旁人身上甚至有些艳俗,但对小乔来说,若把脸庞比作太阳,红衫就成了太阳斜映下的朝霞,若配上绿衫呢,脸庞又成了绿叶衬托下的红花。一对大眼睛顾盼生辉,长发及膝,大堂仿佛比刚才明亮了许多,每个人都觉得她在看自己,年轻人更是不堪,有的涎水留下来都浑然不觉,几个站起来挡住了视线,被人敲了几记脑壳,要在平时早就拔剑相向了,现在哪还顾得上?
甚至看门人都跑来看热闹了,他们见过小姐的人毕竟也不多,管家也在瞅乐子,看着这群大侠小侠们吃吃偷笑。忽然他觉得后背一阵发冷,感到汗毛都竖起来,激灵灵打了个哆嗦,转过头,就看到了一双眼睛,也没什么特别,只是瞳孔间好象有针尖刺过来,吓得他竟忘了询问姓名,更忘了通报。这个人着一身蓝布衫,腰带别着一把牛皮鞘的弯刀,捧着一只礼盒,径直走上前来,管家并不是第一个看见他的人,从他踏入大门第一步,就已映入了乔三老爷的眼帘。这个人年纪不大,走路缓慢而有节奏,每一步踏出似乎都已想好,他全身肌肉都处于放松状态,乔三老爷判断,虽然手捧礼盒,相信在盒子落地前,他完全可以发出致命一击后再还刀入鞘接住盒子。
乔三老爷已赶到了压力,若是敌,他肯定是个危险的敌人,若是友,也一定是个极为谨慎的人,乔三老爷的判断一向很准确,他常常引以为豪,但这次他宁愿判断失误。乔三老爷站起来,盯着蓝衣人一步步走到跟前,停住,抬起头来,看着乔三老爷:
“乔三老爷?”
乔三老爷点了点头,这个年轻人不会超过二十岁,脸色晒得黝黑,面孔轮廓分明,线条有力,透出野性和彪悍,仿佛人的躯壳下装着野兽的灵魂,尤其那双眼睛,看人时竟没有人的感情,好像在研究爪下的猎物。
蓝衣人不再说话,双手递上礼盒,乔三老爷接过来,左手托住盒底,右手轻轻打开盒盖,他已将双手注满真力,闭住呼吸,若遇暗算,他完全可以用袍袖笼住天下任何暗器,他有这个自信,至于毒烟,可以闭气解决。最让他担心的是能否在这之后接住蓝衣人的一刀,对那把弯刀他实在没有把握。
打开盒盖后他愣住了,见盒子里平躺着两只婴儿臂般粗细的人形野人参,人参须脉尽全,甚至竟能辨出“手指”、“脚趾”和模糊的五官来,另有两块未经琢磨但却天然润泽的盘子大小的碧玉,隐隐间似有清气浮动。乔三老爷,活了偌大年纪,虽然阅宝无数,甚至连皇宫内藏都
见过不少,像这样的宝贝还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乔三老爷又仔细看了蓝衣人一眼,忽然怦然心动,想起一个人来,乔三老爷把礼盒放在桌上
,朝蓝衣人拱拱手:
“敢问少侠尊姓大名?”
蓝衣人缓缓吐出两个字:
“狼人”
第二章 狼人传奇
狼人是人,不是忽而化作狼,忽而变作人的魔怪。但辽阔的塞外草原却流传着一个狼人的传奇,这个传奇是个孩子创造的,并曾一度动摇了草原人视狼为图腾的信仰。狼人表现出来的果敢、忍耐和征服激发了草原人被酒精渐渐消磨殆尽的原始潜力,狼人创造了奇迹,已化作草原人精神的象征,成为草原人新的图腾。
狼人并非姓狼名人,是个弃儿,没有名姓,人们见他生得黑,就叫他黑嘎,至于更多,没有人调查过。就像黑嘎杀了大黑之后,名字忽然改作了狼人,人们忽然将黑嘎两个字忘得一干二净,好像他本来就叫狼人一样,没有人探究过,也没有人质疑过。
黑嘎这年刚好十四岁,成了乔三老爷家的羊倌。一天午后,羊群进入了一处山坳,这里牧草丰美,黑嘎欣喜若狂,因为他从未见过这么肥美的牧场,其实他不知道,这里是牧人的禁区,是草原最凶猛的公狼大黑和母狼小白家族的领地。天色渐晚,黑嘎准备圈养回家,忽见羊群如溅起的水花般四散奔逃,黑嘎飞奔过去,只见一条牛犊大的黑狼嘴边粘着血,蹲坐在一条白狼前,正看着它津津有味撕扯着黑嘎最喜欢的头羊,这两条狼正是让牧人们既无可奈何又闻风丧胆的大黑和小白。黑狼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古铜色眸子寒光森森地盯了他一眼,又转过头去瞅白狼了,好像黑嘎并不存在似的,在它眼中,黑嘎既没有威胁,也没有肥羊美味。黑狼这些年已经习惯了人们甚至同类对它的恐惧,可是狼永远没有听说过“初生牛犊不怕虎”这句话,也不会懂得这句话会带来怎样的后果,黑嘎虽然不是初生牛犊,却有胜过初生牛犊十倍的勇气。
黑狼突然听见锐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