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保护区-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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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小哥笑容反而越发深了。
他这张脸笑起来——
余初低下头; 叹了口气, :“转头去。”
楚小哥有些不明所以; 但是还是依言转过身去。
余初平时懒得能坐着绝不站着; 但是大事上从来不拖泥带水。
她将自己的腰带扯了,脱了外套后; 继续脱薄款防弹衣; 随意的把外套又重新穿上后,拎着防弹内衣递给楚小哥:“穿上。”
她用的是命令口吻; 语气里带着毋庸置疑。
古代区的刀剑斧钺,那是近战才会碰见的冷兵器,单单逃跑的话危险性并不大; 危险性高的是弓箭。
防弹衣就成了一个BUG。
楚小哥低头看了一眼防弹衣,眼里神色复杂,再抬头却已然看不清情绪了:“不必了,这——”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这磨磨唧唧的?
余初半眯着眼:“你是知道我的性格的,你是自己穿,还是我给你穿?”
楚小哥静静的看着余初,没有说话。
非暴力不合作?
她也不再废话,一只手去抓楚小哥的衣领,一只手就要去扯楚小哥的腰带,被楚小哥伸手拦了下来。
楚小哥想到余初当时扒裤子的壮举,知道她的教育背景,什么男女大防什么名节,对她而言也不过个词而已。
他看了余初一眼,妥协道:“我自己来。”
余初盯着楚小哥穿上防弹衣,从侧面替他扣好,她胸围不错,拿的防弹衣是偏大一号的,楚小哥最近瘦的厉害,居然勉强也算合身。
不错。
她先松了口气,语气软了下来:“在出去之前,你跟我学几个手势。”
停止,前进,绕过去,调头,赶快,明白吗,隐藏,回去。
八个词,八个手势,对古代区的人而言,可能不仅仅是记忆的问题,而是理解的问题。
“现在只能这样了,你跟着我出去,看我手势”余初演示了一遍,有些无奈,“明白吗?”
最后一个词,用了手势。
楚小哥点头。
余初稍稍放下心来。
从自己怀里掏出块手帕,将楚小哥的脸也乱七八糟蒙起来,然后领着楚小哥,开始逃离司城防。
说是逃离,其实有点夸张。
因为整个司城防现在几乎全员被调空,她为了照顾楚小哥,寻得又是偏僻的路径,相对比较安全。
两人一直通畅无阻的走到了大堂不远处,离着大门只相隔不到两百米,就看见大堂里,身穿鸦青色长衫的账房先生,摸着他灰白色的胡子,来回交集的走动着,时不时看向门外。
像是在等什么。
余初看了一眼不远处大开的大门,然后看着身后的楚小哥,对着他做了个手势。
调头。
——还是爬墙好了。
一个人爬墙是个技术活,但是两个人爬墙,就是体力活了。
尤其是作为人肉垫子,下盘要比较稳。
到了墙角隐蔽之处,余初从腰上解下绳子,打开勾爪,挂好勾绳子,半蹲下去,拍了拍自己的肩膀:“踩这上去。”
楚小哥又露出了那种迷之微妙的表情。
他扶了扶额头:“余初,我只是腿伤了,不是腿断了。”
“嗯?”
楚小哥笑了起来:“罢了。”
余初视线落在楚小哥的腿上,就见他走到自己身侧,两手前后抓住绳子,单脚借力在墙上,轮到受伤的腿时,只是虚点一下,完全靠着臂力把自己往上拉扯移动。
可以说,他爬墙的速度并不慢,而且十分迅速。
余初仰头看的脖子疼,才发现自己看呆了,笑着站了起来:“楚先生,可以啊——”
“这里可以不是聊天的场所。”楚小哥坐在墙头,弯下腰,探出一只手来递到下方,“上来。”
有了楚小哥的一番操作,余初没有再怀疑他的臂力。
往后退了几米,助跑几步,然后伸出左手,起跳!
她的左手刚好跟楚小哥的右手在半空中正式交握,借着楚小哥的拉力,三下五除二就翻到了墙头。
下地的时候,楚小哥依旧借助了绳索,余初却不用,双手挂在墙头,轻轻往下一跃。
反而比楚小哥快了一步。
余初站在原地想了想。
她好像把某人忘了。
算了,不管了。
╮(╯▽╰)╭
***
楚小哥腿脚不便,但是不耽误他行动利索。
两人撤离的很是果断,在司城防的人马回援之前,迅速的撤离了原地。
来到粮仓附近的时候,余初找了个隐蔽的位置先停了下来。
她将全城的街市在脑子里迅速建模,然后调整成鸟瞰模式,粗略的勾勒出了京都的街道纵横图。
余初半蹲在地上,捡了块石头,在地上泥地里随手画着,帮助自己脑子里形成路线图。
楚小哥看了一会儿:“你要去西市?”
余初点头,视线仍旧盯着泥地之上,解释道:“四大书院今日将论学台摆在西市,我还得找个人。”
他跟谭大爷曾经约定好,去论学台接头。
两人若是在司城防附近汇合,目标太大不说,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容易全军覆没。
而论学台情况比较特殊,此时龙鱼混杂,科考学子、贵族、皇族、平民、朝廷大员,全员汇集……司城防绝对不会因为一个“嫌犯”,把现在和未来的统治阶级,全部得罪一遍。
混进去听完一场后,然后跟着人群散开,他们再想找谭大爷,无疑是大海捞针。
原本,这里面没有她什么事儿。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露过面,也没有表明过身份,按照原本的计划,她应该补个妆,跨个篮子一边逛街一边去论学台,就是当面遇到司城防的武装力量,只要面不改色的走过去就行了。
可现在不行,她还带了个趁乱越狱的家伙,还不忍心把他也扔下不管。
——谭大爷就是扔到雨林中,也能荒野求生十二年的人,记得就管一下,忘记也不打紧。
楚小哥看着余初的后脑勺,忍不住戳了戳她的扎的乱糟糟的发髻:“余初。”
余初回过头:“嗯?”
楚小哥没注意余初回头,手没来得及收回来,戳在了余初的额头上,觉得手感不错,又戳了一下:“我知道怎么走安全。”
余初:“……”
楚小哥你三岁么?
她往侧了侧头,躲开了楚小哥恶趣味,把手上石头丢掉,从地上站了起来:“那走吧。”
楚小哥曾经为了混进顾府,乔装成戏子,去后宅唱了几天摸清楚地形,一路带着她安全走出去。
现在他说知道怎么走,余初自然是信的。
***
楚小哥带余初走的是一条看似不是路的路。
中间穿过城中村,废弃的宅基地,甚至有一小片路边荒凉的墓地。
后来越走越热闹,经过菜市场,经过红灯区一条街,在没有路的地方,甚至穿过别人的茶馆……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云锦的时候他也是一副地头蛇的模样,会唱戏、知道各种市井潜规则,对各种地形街道了如指掌
余初看着他的背影,总觉得在看着一个活着的谜团,这常年混迹在最底层人才有的特质外面,他又是一个写着一手好字,谈吐不俗,言行举止都是一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样子。
克制、有底线,却不古板。
她叹了口气。
叹完气后,她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叹气。
“你再分心,要撞到墙了。”
余初回过神来,前方领路的楚小哥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下来,正半低着头看着她。
她打量了一眼四周,这里的环境十分熟悉——已经到了西市入口了。
“到了?”
“前面就到了,你站在这稍等一下。”楚小哥走上前几步,到了竹编的摊位前,“老板,给我顶斗笠。”
初夏的日头正盛,书生不比普通人,能够站着晒上一天。
所以入口就有很多人摆上了遮阳工具,纸伞、斗笠、帷帽,还有不知道哪个池塘挖来的大荷叶。
楚小哥挑了个帽檐低的斗笠,戴在了自己头上,帽檐微微向下盖住了半张脸后,转身还在隔壁摊位买了一支大荷叶。
楚小哥将大荷叶递给余初:“给。”
余初一方面佩服楚小哥越狱逃亡弄得跟逛街一样闲适,一方面看着荷叶觉得囧囧有神,后退半步丑拒:“楚先生,你太客气了……”
“你不是还要找人吗?这个既不遮挡你的脸,又能遮阳。”楚小哥笑着抓过余初的手,将荷叶的一头塞进余初的手里,看了几眼后,满意点头,“走吧。”
于是,在西市的论学台下。
别人姑娘要么手握纸伞,要么头戴帷帽,要么坐在车中只掀起一角车帘。
只有她,手握一支荷叶。
头上一片绿。
第五十章
路口买荷叶遮阳的; 多半家长买给孩子; 或者凑热闹的老人舍不得钱; 花几个铜板凑合一下。
穿的一身整齐的姑娘里,余初是唯一的一个拿荷叶遮阳的。
从路口往里走,不过几百米的距离,惹得无数人回过头来看她; 等看清余初的脸后,又露出了那种忍俊不禁的笑容。
无他——
显嫩的脸; 掐出水的皮肤; 乱糟糟的发髻; 和不情不愿的表情。
和荷叶; 实在太相配了。
好在余初脸皮厚; 撑着荷叶囧了一会儿后; 便理直气壮起来,撞见路人笑着的眼神; 也装作没有看见。
逗得路人越发开心了。
她目不斜视的跟在楚小哥身后; 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朝着论学台挤去。
此时已经中午十点半左右。
论学台八点开始; 现在正是高潮阶段; 台下密密麻麻挤着都是人。
台上一群中气不足的书生,所以声音原本就不大; 加上没有扩音设备的辅助,声音能到辐射的范围有限。
余初这种后来者,挤在人群的外围; 基本上听不清台上说什么,也只能“看”个热闹。
楚小哥稍稍退后了半步,和余初肩并肩站着,半侧着头:“左边的青衣中年男子,是云东心学传人王迎泰,他们一脉本就奉行随心所欲,物以己悲,他自己更是洒脱豪放,一身才气却不愿入仕,唯一的爱好就是和人辩学。”
余初听完才反应过来,楚小哥正在科普,点点头:“那右边那个白衣少年?”
“右边是云锦的少年天才苏恒,苏阁老同出一宗,自小就是名师启蒙授课,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功底扎实,无论是策论还是赋诗,都写得十分有见地。”楚小哥笑的有些微妙,“这两人撞一块,怕是一时半会吵不完。”
“吵?”
“苏阁老是理学主推人之一。”
余初恍然大悟,这学说门派之争,在一些学术场合里,激烈程度不亚于现实战争,信仰的净土里,自然是寸土不让,毫厘必争。
楚小哥对台上的一群大儒学子们十分了解,见余初听不见论学。可能是怕无聊,就慢悠悠的介绍给余初,顺带的还有不少八卦:
比如屏山书院的院长肖昌林,在外面说一不二,铁骨铮铮,其实是个妻管严,夫人让站不敢坐,让坐不敢睡。
又比如礼部侍郎曲大人,看着道貌岸然,其实十分好色,家里妻妾成群不说,外面包养戏子头牌,曾经调戏姑娘,被护花使者套麻袋打过一顿,要不是本人也算个实干派,早就被御史的折子参成阶下囚了。
再比霖州才子杜赟朗,他爹家境优越,抛弃妻子,娶了个红颜知己回家,从此家宅不宁,他爹自己倒是被自己感动到了,赋诗一首,歌颂了他伟大的爱情。可怜杜赟朗有爹生没爹养,自小就跟随母亲讨生活,悬梁刺股苦读,进京的费用还是他在青楼前替人写诗时攒的。
……
楚小哥说话幽默,也不咬文嚼字,重点又都在八卦上,听得余初沉入其中,直到他告一段落后,依旧兴致勃勃。
她正打算给楚小哥买杯茶,然后听第二轮,就听见了风中摇曳的铃声。
“叮铃铃——叮铃铃——”
——这是他们俩的接头暗号。
谭大爷到了。
她踮起脚尖个子依旧不够,只能看见乌压压的后脑勺,其他什么都看不清。
余初听着有节奏的铃声,想着谭大爷的脾气,只来得及扔下一句:“我朋友到了,我先过去看看。”
说完就从人群中挤进去,朝着声音的方向寻找而去
她身后的楚小哥不慌不忙的跟了上去。
***
还没等到余初找到谭大爷,谭宪已经先一步找到了她。
其实并没有谭宪之前预料中的难找。
她今日穿着和自己身上这一身同色系的衣服,都是改良过的窄袖宽裤腿,若是男子可能还不明显,可是一个姑娘家相对就显眼许多。
更何况她举着的那什么玩意……
不注意都难。
谭宪先一步走到余初的身前,见她还在四周打量,按了按眉头:“余初,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