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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动物荷尔蒙万岁!-第71部分

小说: 动物荷尔蒙万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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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真地听他给我科普文化融合后的结果,听完后,就严肃地点点头:“好了,我明白了。那我不玩了,请给我算钱就行。”再玩下去,天知道又会有什么航空母舰参观票根。
  “尤其是最近,首都大剧院引进了一批时下在演艺圈如日中天、相当受年轻人喜欢的名优演员,目的是希望年轻的一辈也能享受到古典艺术的魅力。像是《心流物语》的主演遥月老师,作为九代单传的戏剧世家独苗,这段时间一直在首都大剧院进行演出。听说今晚还有老师的《游女传》……”他听到我的拒绝,很是遗憾地叹息了一声,“那就算了,您请跟我进……”
  “等等,遥月?”我模模糊糊地回想着,“是那个大美人遥月?”我翻出作废的电影票给他看,“你说的是这个演员吗?”
  ———
  我坐在这个椭圆体半球形的深蓝色楼座二阶上,趴在复式栏杆间,朝楼下的那个和出人意料、充满了太空港设计的大舞台望去;现代感十足的表演用升降梯配上名贵的古典和风装潢,真有点穿越时空的奇妙意味。听说今晚的《游女传》,讲的就是从古代穿越而来的游女幸子,在现代邂逅一系列悲欢离合,经历了龙宫冒险般的故事,最后回到古代,认识的人都已垂垂老矣……这样一个半喜半悲的传奇物语。
  至于主演,就是付息城心心念念的那位大美人遥月了。
  虽然表哥那家伙烦人又事多,总是在作死中试探我的底线,但不可否认,他这么千里迢迢跑来避难,却第一个想到我,还是让我有点对他的责任感的。听他罗里吧嗦了一大堆关于电影的话题,临走前还顾着强调要我一定要去看,我却因为乌龟和熊猫的事忘了精光……想到明天他那张失落的脸,我就以不接着玩也不要钱为代价,向经理换了下个月同时间的两张戏剧票——又找枭里的熟人同事,向某个正好临时来不了的人买了张今晚的二手票试试水;位置没有特邀vip那么靠前,但楼座的位置可以一览众山小,感觉也不错。
  那个经理最开始自然是不愿意的,看样子是觉得换今晚的临期特邀票根还算公平,到下个月,还要两张,他就宁愿给我结算奖金,推脱了起来;对此,我的方法是告诉他人有时候忽然运气来了,谁挡都挡不住,声称我可以一晚不睡觉,把店里所有的游戏统统玩上一遍,他才总算妥协。
  故而这三张票,无论哪张……都来历颇艰,不珍惜是不行的!
  所以,即便我维基过所谓能乐、歌舞伎是什么东西后,也下定决心,一定不要在人家表演的时候睡着,揪脸也好踩脚趾也罢,绝对老老实实从头到尾看完,为下一次能比付息城那个爱在我面前装X的神棍显得更有经验,才不枉费我花钱又耗力的这番功夫。
  首都大剧院作为建在首都最繁华享名区域的连湖地标性建筑,外观看来,它的总面积占地十几万平方米,从园林景观、绿树蓝湖到被周遭繁花绿树、浅滩深湖围绕而成的湖中孤岛——其本身就是一个完美独特的艺术品。
  坐着三分钟一趟的兰舟羽楼船,进出大剧院十分方便;我问清了路线,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席位。我和一大批新乘客被放进来的时候,是上一个《大奥传》结束,幕后三味线的声音悠悠地播放着;旁边的客人笑问我是不是也是奔着《游女传》专程来的,我想了好一会《游女传》是个什么鬼,也没搞清楚,所以就老实地回答我是奔着遥月老师来的。
  他听后了然一笑,说十六夜殿下的确出色,受年轻人喜欢也很正常。
  见我不解,距离下一幕开始的时间也早,他就很耐心地给我解释了一通关于这些戏剧世家于古典艺术的意义,以及他们之间复杂的关系,技艺传承的区别。哪些称号,比方说‘殿下’这一称谓,只会献给当代最出色的大家——其不光是擅歌舞伎、同时也要精通能乐、狂言和木偶傀儡戏这些细分下来的经典非物质文化遗产;除了十六夜遥月之外,御神木蛏子、菊前首也是当代相当出色的年轻古典艺人,只不过后几个止步于戏剧舞台,不如十六夜世家知名而已。
  我听得满头雾水,说实话没听懂多少,但心里努力地记着笔记,准备到时候把付息城那个骚包的家伙狠狠吊打,让他知道我高超的文化水平。
  时间就在这位热心大叔和各种引人昏昏欲睡的琴弦乐曲中被打发而去,总算,正幕开始了。
  清脆的鼓铃声随着红台拉开了序幕,呈半圆形的观众楼座上一层、下一层,左右密密地包围住了整个舞台,隐隐约约,我听到有人在柔声诵读一首古诗,声音如玉石敲崖,又带着一丝雅意;她道:
  上国随缘住,来途若梦行。
  浮天沧海远,去世法舟轻。
  身着华丽的唐衣小袖,上面绣着春樱、夏柳、秋枫和红梅的慵美女性在云雾缭绕中缓缓登台,她抬起脸,摘下浅露,手上的浮禅扇轻轻一摇,半遮住那种作妆雪白的姿容,掩唇一笑,缓声继续道:
  水月通禅寂,鱼龙听梵声。
  惟怜一灯影,万里眼中明。
  ………
  尺八的空灵声回荡在整个空间,那个如梦如幻的女子,最后地轻笑了一声,然后飘然而去;我目不转睛地扒着扶栏,微张着嘴,头脑一阵空白,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场很迷离的黄粱梦境,梦里一无所有,只有少女的倩影。
  太美了。
  这才是真正的美人在骨而不在皮,一颦一笑皆是魍魉、惑人心肠,国色天香……说得就是这样的绝色吧。
  我恋恋不舍地朝里望去,想要再看一眼十六夜大美人,我的遥月新女神——她简直融合了所有我喜欢的特质:无论是精湛的演技、绝世的姿容、烟如紫藤花般惑人的魅力和气质,外加那副动听如百灵鸟的嗓音……这些非物质的文化遗产,之所以能被奉为经典不是没有缘由的,要是我小时候没有看《蓝猫淘气三千问》追求科学去了,而是看了什么能剧越剧能乐的,现在说不定也能去给她当背景树,毕竟,就我的脸来说,它还是相当有看头的……
  我趴着横栏,回味地又细品了一会,才回头对好心给我科普、此时也同所有观众一样沉浸在梦里的大叔说道:“这个姐姐太厉害了,决定了,从今天开始,她就是我真正的崇拜对象——”比会操控机甲的那种还要真,我要用所有的工资买她的周边!
  眼神迷离的大叔双手交叠,被我的声音惊醒,回头看了看我,呆呆地“哦”了一声——我想这应该是在予我以赞同,也回了他一个笑容,表示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情敌了。
  然而没过多久,他又突兀地“嘶”了声,皱着鼻子,不太理解地反问我:
  “你说姐姐……?”
  “是啊,”我理所当然地点头:“你不是说她已经二十六岁了嘛,比我大一点,叫女神也可以,不过听上去有点太距离感了;追偶像,要的就是尽快熟悉起来。”
  我打算等可以离场,就直接去电影院、熬夜也要看她的《心流物语》;化成那种浑身白兮兮的样子,都漂亮得让人心痛,正常装扮的话……
  想想都有点小激动呢~
  “可是……”大叔犹豫了片刻,用一种看文盲的表情打量着我,颇为无言地说道:“……十六夜殿下,他是男人啊。”


第71章 
  他是男人啊。
  他是男人。
  是男人。
  是男……
  好心大叔的话如同寺庙里大梵钟的钟杵; 它们重重地击打着我的三观; 让我头脑发昏;而他的声音,此刻回荡在我脑海中; 掀起一阵又一阵狂风波澜!
  男人。
  男人?!
  什什什什什么……?有没有搞错——那样的花容月貌,无论是电影海报还是现场版的真人,都充满了一种祸国殃民的绝世美人气质!那么细的腰、那等柔美动人的声音、那……你却告诉我是男的?居然是个男的?!
  我不甘心地扒在横栏间,踮起脚朝下望,断然否认:“不可能!长得比我还漂亮就算了; 他扮女人扮得这么像,而且还出演这种戏剧——找男人来演是有毛病吗?大叔你肯定是晚上啤酒喝太多记错了。”
  “我才没喝酒呢。”中年大叔反驳道:“小姑娘你还年轻; 对很多事不懂是正常的;但就算对于这些不明白的事情从未听闻、也不代表你就要去否决它嘛。歌舞伎本身就是独属于男人的一种传统艺技,它是和樱区的一大传统民族特色; 就像钟离的越剧、坎特拉的舞台剧一样,这些你多多少少会有点了解的吧?”
  啊……不要把我的三观撕碎又丢到地上狂踩后,还要强行开始给我解说啦。
  我摇摇头,不听他的一面之词,因为我只信科学。于是我先维基后百度; 把所谓歌舞伎、和乐仔仔细细地查了好几遍……然后丢开手环,认识到——
  我果然是个文盲。
  ———
  从首都大剧院出来后; 我就陷入了一种自己对这个奇妙世界一无所知、或许就是个连百无一用都比不上的超级大废柴的逻辑之中。
  本来吧,什么人类变动物、幻兽夜莺之类的玄幻玩意儿; 普通人能知道才见了鬼; 不了解也是很正常的;可活到二十一岁; 才发现新世界大门竟然有这么多扇还没开……那就、那就显得之前的人生有点水货了。
  我有些沮丧; 就又随便找了个地方打弹珠,结果发现不仅人生很水货,连晚上的运气也变得水货;叹了口气,我悠悠地放弃了玩一晚上再赢票看女……看男神的决定,准备回家洗洗睡觉得了。
  输光了兜里剩下的钢镚,我上下抛着几百块赢来的一小包纸巾,手机在响,可我不想接,就这么慢悠悠地朝车站走,脑子里胡乱想着:遥月既然那么好看、那他周围的那些女孩子每天岂不是过得很绝望?《心流物语》露了半张脸就已经让人遐想蹁跹,为了保持看电影的质量,我没有特意去搜他的素颜,网上大半都是他作各种貌美女形(男舞者模仿女人形态)的样子——那也足够好看了。
  ——所以他为什么就长得那么好看呢?!!为什么!这就是所谓天生的基因么?
  唉,这年头的女装大佬都太厉害,真正的女性不好混呀。
  路过一家全天营业的便利店,我买了瓶温热的矿泉水,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两口喝完,正要把瓶子丢进分解垃圾桶里时,隐约听到了几声幼犬的呜叫。
  “呼……呼嗷………”
  我低头一看,一只毛色纯黑、只有眼珠黑白分明的迷你杜宾犬正立着前肢,双爪搭在我的靴子上,冲我欢快地摇着尾巴。
  唔,这是饿了。
  见我望向自己,它尤为亢奋地“汪!”了一声,摇尾巴的速度和频率快得让人看不清楚;继续抬高前肢、扒拉着我的小腿,它竖着尖长的耳朵,伸出舌头哈哈地叫,眼神懵懂而充满了热情的天真。
  我习以为常地摸了摸它毛乎乎的小脑袋,它惬意地眯起眼睛,看样子很享受我的抚摸;我拿过包,从里面搜了半天,找到一根小犬专用的火腿肠,开始撕外包装——这段时间被各种偶遇的猫猫狗狗、绿鬣蜥小兔子等等宠物缠着,我也挺习惯带上这些符合它们健康的小零食,没了就去附近的超市补充一点。在这个人皆有宠的世界,动物的日用品和人类相当比肩,不用担心没有货、或者哪里补不到。
  剥开后,我故意在它面前晃了一圈,小杜宾急切地朝我吐舌头,着急想要攀爬上来;我被它逗得笑了笑,在路灯的映衬下,它小小的身体却拖着一条很长的影子尾巴,还挺滑稽的。
  看要逗哭了,我就不再和它玩,而是将手里的淡盐零食掰成一小块,要伸过去喂它……
  可还没等到它急忙张口咬下,不远处突然就响起一道音色清冷的呼唤:
  “小鹿。”
  迷你小杜宾闻音,长耳一竖,尾巴下意识夹了起来,然后开始用力地摇摆;立刻从我腿上跳下去,扭头就朝着某个方向狂奔。
  我顺着它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颀长的影子,安静地立在那里。
  路灯是暖黄色的,却仿佛永远无法踏足那里的世界;就像是隔出了一片空地,满是银落白雪的寒意,给人一种画地为牢的感觉。
  身长玉立的青年左手握着一把典雅的繁复花伞柄,右手空垂,目光冷静地看着想要拼命朝自己腿上扒拉的活泼小狗,显得无动于衷。他鸦黑色的柔顺长发披落在肩上,人显得有些清瘦,很像秋天的百合花,高贵而疏远。
  是小狗的主人吧。
  我托着下巴,随意一撇,发现其他的零食火腿肠都在,唯独手里的那块不见了;一抬眼,对方显然和我一样意识到了这件事。于是他轻轻蹲身,修长的手捏住它的下巴,动作熟稔地掰开冲自己呜呜直叫的小杜宾的嘴,找到了它那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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