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后汉书-第2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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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事四年,征,再迁陈相。县人彭氏旧豪纵,造起大舍,高楼临道。昌每出行县,彭氏妇人辄升楼而观。昌不喜,遂□收付狱,案杀之。
又迁为河内太守,又再迁颍川太守。永和五年,征拜将作大匠。汉安元年,进补大司农,左转太中大夫,卒于官。
阳球字方正,渔阳泉州人也。'一'家世大姓冠盖。球能击□,习弓马。性严厉,好申韩之学。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结少年数十人,杀吏,灭其家,由是知名。
初举孝廉,补尚书侍郎,闲达故事,其章奏处议,'二'常为台阁所崇信。出为高唐令,以严苛过理,郡守收举,'三'会赦见原。
注'一'泉州故城在今幽州雍奴县南也。
注'二'处,断也。
注'三'收系举劾之也。
辟司徒刘宠府,举高第。九江山贼起,连月不解。三府上球有理奸才,拜九江太守。球到,设方略,凶贼殄破,收郡中奸吏尽杀之。
迁平原相。出教曰:“相前騳高唐,志埽奸鄙,遂为贵郡所见枉举。昔桓公释管仲射钩之雠,高祖赦季布逃亡之罪。虽以不德,敢忘前义。况君臣分定,而可怀宿昔哉!今一蠲往愆,期诸来暛。若受教之后而不改奸状者,不得复有所容矣。”郡中咸畏服焉。时天下大旱,司空张颢条奏长吏苛酷贪□者,皆罢免之。
球坐严苦,征诣廷尉,当免官。灵帝以球九江时有功,拜议郎。
迁将作大匠,坐事论。顷之,拜尚书令。奏罢鸿都文学,曰:“伏承有诏□中尚方为鸿都文学乐松、江览等三十二人图象立赞,以劝学者。臣闻传曰:‘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一'案松、览等皆出于微蔑,斗筲小人,依凭世戚,附托权豪,俛眉承睫,徼进明时。或献赋一篇,或鸟篆盈简,'二'而位升郎中,形图丹青。亦有笔不点牍,辞不辩心,假手请字,妖伪百品,莫不被蒙殊恩,蝉蜕滓浊。'三'是以有识掩口,天下嗟叹。臣闻图象之设,以昭劝戒,欲令人君动鉴得失。未闻竖子小人,诈作文颂,而可妄窃天官,垂象图素者也。
今太学、东观足以宣明圣化。愿罢鸿都之选,以消天下之谤。”书奏不省。
注'一'左传曹*(翙)**'刿'*谏鲁庄公之辞也。
注'二'八体书有鸟篆,象形以为字也。
注'三'说文曰:“蜕,蝉蛇所解皮也。”蜕音式锐反。楚词曰:“济江海兮蝉蜕。”
或音它外反。
时中常侍王甫、曹节等奸虐弄权,扇动外内,球尝拊髀发愤曰:“若阳球作司隶,此曹子安得容乎?”光和二年,迁为司隶校尉。王甫休沐里舍,球诣阙谢恩,奏收甫及中常侍淳于登、袁赦、封□、'一'中黄门刘毅、小黄门庞训、朱禹、齐盛等,及子弟为守令者,奸猾纵恣,罪合灭族。太尉段颎谄附佞幸,宜并诛戮。于是悉收甫、颎等送洛阳狱,及甫子永乐少府萌、沛相吉。球自临考甫等,五毒备极。萌谓球曰:“父子既当伏诛,少以楚毒假借老父。”
球曰:“若罪恶无状,'二'死不灭责,乃欲求假借邪?”萌乃骂曰:“尔前奉事吾父子如奴,奴敢反汝主乎!今日困吾,行自及也!”球使以土窒萌口,棰朴交至,父子悉死杖下。颎亦自杀。乃僵磔甫尸于夏城门,大署牓曰“贼臣王甫”。
尽没入财产,妻子皆徙比景。
注'一'□章吐盍反。
注'二'若,汝也。
球既诛甫,复欲以次表曹节等,乃□中都官从事曰:“且先去大猾,当次案豪右。”
权门闻之,莫不屏气。诸奢饰之物,皆各缄縢,不敢陈设。'一'京师畏震。
注'一'说文曰:“缄,束箧也。”孔安国注尚书曰:“縢,缄也。”
时顺帝虞贵人葬,百官会丧还,曹节见磔甫尸道次,慨然抆泪曰:'一'“我曹自可相食,何宜使犬舐其汁乎?”语诸常侍,今且俱入,勿过里舍也。节直入省,白帝曰:“阳球故酷暴吏,前三府奏当免官,以九江微功,复见擢用。愆过之人,好为妄作,不宜使在司隶,以骋毒虐。”帝乃徙球为恚尽J鼻虺鲒肆辏凇跎惺榱钫侔荩坏没舫咭弧G虮徽偌保蚯蠹郏低吩唬骸俺嘉耷甯咧校崦捎ト巍G八渚乐锿醺Α⒍物G,盖简落狐狸,未足宣示天下。愿假臣一月,必令豺狼鸱枭,各服其辜。”叩头流血。殿上呵叱曰:“恚緬I诏邪!”
至于再三,乃受拜。
注'一'抆,拭也,音亡粉反。
其冬,司徒刘合与球议收案张让、曹节,节等知之,共诬白合等。语已见陈球传。遂收球送洛阳狱,诛死,妻子徙边。
王吉者,陈留浚仪人,中常侍甫之养子也。甫在宦者传。吉少好诵读书传,喜名声,而性残忍。以父秉权宠,年二十余,为沛相。晓达政事,能断察疑狱,发起奸伏,多出觽议。课使郡内各举奸吏豪人诸常有微过酒肉为臧者,虽数十年犹加贬弃,注其名籍。专选剽悍吏,击断非法。若有生子不养,即斩其父母,合土棘埋之。凡杀人皆磔尸车上,随其罪目,宣示属县。'一'夏月腐烂,则以绳连其骨,周篃一郡乃止,见者骇惧。视事五年,凡杀万余人。其余惨毒刺刻,不可胜数。郡中惴恐,'二'莫敢自保。及阳球奏甫,乃就收执,死于洛阳狱。
注'一'目,罪名也。
注'二'惴,惧也,音之瑞反。
论曰:古者敦庬,善恶易分。'一'至于画衣冠,异服色,而莫之犯。'二'叔世偷薄,'三'上下相蒙,'四'德义不足以相洽,化导不能以惩违,遂乃严刑痛杀,随而绳之,致刻深之吏,以暴理奸,倚疾邪之公直,济忍苛之虐情。汉世所谓酷能者,盖有闻也。皆以敢捍精敏,巧附文理,风行霜烈,威誉諠赫。与夫断断守道之吏,何工否之殊乎!'五'故严君蚩黄霸之术,'六'密人笑卓茂之政,'七'
猛既穷矣,而犹或未胜。然朱邑不以笞辱加物,'八'袁安未尝鞫人臧罪,'九'
而猾恶自禁,人不欺犯。何者?以为威辟既用,而苟免之行兴;'一0'仁信道孚,故感被之情着。'一一'苟免者威隙则奸起,感被者人亡而思存。'一二'由一邦以言天下,则刑讼繁措,可得而求乎!
注'一'左传申叔时曰:“人生敦庬,和同以听。”杜预注云:“敦庬,厚大也。”
注'二'白武通曰:“画象者,其衣服象五刑也。犯墨者蒙巾,犯劓者以赭着其衣,犯髌者以墨蒙其髌处而画之,犯宫者杂屝,犯大辟者布衣无领。”墨,黥面也。
注'三'左传曰:“叔向曰:‘三辟之兴,皆叔代也。’”叔代犹末代也。偷,苟且也。本或作“渝”。渝,变也。
注'四'左传介之推曰:“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蒙,欺也。
注'五'尚书曰:“如有一介臣,断断猗。”孔安国注云:“断断猗然专一之臣也。”
注'六'前书严延年为河南太守,严刑峻罚。时黄霸为颍川太守,以宽恕为化,郡中亦平,屡蒙丰年,凤皇屡集。上下诏称扬其行,加金爵之赏。延年素轻霸为人,及比郡为守,曪赏反在己前,心内不服。河南界中又有蝗,府丞狐义出行蝗,还见延年。延年曰:“此蝗岂凤皇食邪?”
注'七'茂传曰:“初茂到县,有所废置,吏人笑之。”
注'八'前书曰:“朱邑以爱利为行,未尝笞辱人。”
注'九'安传曰“安为河南尹,政号严明,然未曾以臧罪鞫人”也。
注'一0'辟,法也,音频亦反。
注'一一'左传曰:“小信未孚。”杜预注云:“孚,大信也。”此言仁信之道,大信于人。
注'一二'若子产卒,仲尼闻之,曰“古之遗爱也”。
赞曰:大道既往,刑礼为薄。'一'斯人散矣,机诈萌作。'二'去杀由仁,济宽非虐。'三'末暴虽胜,崇本或略。'四'
注'一'老子曰:“大道废,有仁义。”又曰:“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始。”
注'二'论语曾子曰“上失其道,人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也。
注'三'论语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此言用仁德化人,人知礼节,可以无杀戮也。左传曰:“宽以济猛,猛以济宽。”言政宽则人慢,故须以猛济之,非故为暴虐也。
注'四'春秋繁露曰:“君者,国之本也。夫为国*(本)*,其化莫大于崇本。崇本则君化若神,不崇本则无以兼人。”此言酷暴为政化之末,虽得胜残,而崇本之道尚为略也。
校勘记
二四八八页九行召其夫人*(疏)**'跪'*庭下受辞据汲本改。
二四八八页一二行张俭剖曹节之墓按:集解引何焯说,谓以党锢、宦者二传参考,乃侯览,非曹节也,所当刊正。
二四九0页八行覆杯食机上按:“杯”原斗“柸”,径改正。
二四九一页四行迁杨州牧按:“杨”原作“扬”,各本同。以前后皆作“杨”,径改。
二四九一页八行轵县属河*(南)**'内'*郡据集解引洪亮吉说改。
二四九一页一一行宁见乳虎穴按:校补谓“见”或“觅”之斗。
二四九一页一一行不入冀府寺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府”一作“城”。
二四九二页六行李章字第公“第”原作“弟”,径据汲本、殿本改。按:弟第古通作。
二四九三页二行掾*(吏)**'史'*止章据刊误改。
二四九七页一三行又迁为河内太守又再迁颍川太守按:刊误谓案文多二“又”字。
二四九八页一0行迁平原相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作“甘陵相”。
二四九八页一三行司空张颢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考异云案颢光和元年为太尉,未尝为司空。
二四九九页八行曹*(翙)**'刿'*谏鲁庄公之辞也据殿本改。
二四九九页一三行朱禹按: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禹”改“瑀”。
二四九九页一四行太尉段颎按:“段”原误“□”,径改正。下同。
二五00页一行乃欲求假借邪按:集解引王补说,谓此句通鉴“乃欲”下多“论先后”三字。
二五00页一三行简落狐狸按:集解引王补说,谓袁纪作“狐狸小丑”。
二五0二页一0行白武通曰按:汲本、殿本“武”作“虎”,此避唐讳而未回改也。
二五0三页一四行夫为国*(本)*其化莫大于崇本据刊误删。
************后汉书卷七十八 宦者列传 第六十八
易曰:“天垂象,圣人则之。”'一'宦者四星,在皇位之侧,故周礼置官,亦备其数。阍者守中门之禁,'二'寺人掌女宫之戒。'三'又云“王之正内者五人”。
'四'月令:“仲冬,命阉尹审门闾,谨房室。”'五'诗之小雅,亦有巷伯刺谗之篇。'六'然宦人之在王朝者,其来旧矣。将以其体非全气,情志专良,通关中人,易以役养乎?'七'然而后世因之,才任稍广。其能者,则勃貂、管苏有功于楚、晋,'八'景监、缪贤着庸于秦、赵。'九'及其敝也,则竖刁乱齐,伊戾祸宋。'一0'
注'一'易系辞之文也。
注'二'周礼曰:“阍人掌守王宫中门之禁。”郑玄注云:“中门,于外内为中也。
阍即刖足者。”
注'三'周礼曰:“寺人掌王宫之内人及女宫之戒命”也。
注'四'周礼曰:“寺人掌王之正内五人。”注云:“正内,路寑也。”
注'五'郑玄注月令云:“奄尹,主领奄竖之官者也。于周*(礼)*则为内宰,掌理王之内政、宫令,诫出入开闭之属也。”
注'六'毛诗序曰:“巷伯,刺幽王也。寺人伤于谗,而作是诗也。”毛苌注云:
“巷伯,内之小臣也。”
注'七'关,涉也。中人,内人也。
注'八'勃貂即寺人披也。一名勃鞮,字伯楚。左传曰,吕、郄畏偪,将焚公宫,杀晋文公。寺人披见公,以难告,遂杀吕、郄。新序曰:“楚恭王有疾,告诸大夫曰:‘管苏犯我以义,违我以礼,与处不安,不见不思,然而有得焉,吾死之后,爵之于朝’”也。
注'九'史记曰,商君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又曰,蔺相如为赵宦者令缪贤舍人,赵求人使报秦者,未得,缪贤曰:“臣舍人蔺相如可使也。”着庸谓荐鞅及相如也。
注'一0'左传曰,齐桓公卒,易牙入,与寺人貂因内宠以杀髃吏而立公子无亏,孝公奔宋。杜预注曰:“寺人即阉官。”“刁”即“貂”也,音雕。又曰,楚客聘于晋,过宋,太子知之,请野享之,公使往。寺人伊戾请从之。至则坎用牲,加书征之,而骋告公曰:“太子将为乱。”公使视之,则信有焉。太子死,公徐闻其无罪,乃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