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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我们的心多么顽固-第12部分

小说: 我们的心多么顽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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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我们这批最先富起来的个体户,我们下海做生意的人成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有钱人,他们感到很不舒服。当然,不只是阿妍娘家的人看不惯我们,社会上很多人都这样。
那一阵,冯瑞常常带人来光顾我的餐馆。那时候他还没下海,还不像后来那么发财。他只是商业局的一个小办事员,是个什么秘书。成天游东逛西蹭吃蹭喝,四处为别人拉皮条介绍生意,要不就是帮朋友弄一些凭票供应的紧张商品。说老实话,他小子到哪都改不了一个干部子弟的嘴脸,而且真没少帮过我的忙,不知道为我老四介绍了多少笔生意。我们虽然是多少年的朋友了,不过我对他总是有些那个,怎么说呢,总是有些小小的醋意吧,有些小小的不放心。这小子也曾有不仗义的地方,当年我还在农村插队的时候,他竟然动过阿妍的脑筋,是读工农兵大学生的那会,竟然偷偷地追求过阿妍,当时阿妍和我的关系已经定下来了。  
 第四章(三)
 这事我本来也不知道,结婚以后,阿妍有一次说悄悄话,头脑一发热,便把这个秘密告诉了我。女人就是这样,只要男人对她好过,追求过她,就会一直放在心上。因此对于冯瑞,我一直有些戒心。我知道就算冯瑞是奔阿妍而来,他也没有那个胆子再追求阿妍,而且阿妍也绝对不会给他那个机会。我更担心的是冯瑞会把我与谢静文的事情说出来,因为他知道我和她的关系。我觉得这是一颗定时炸弹,炸弹的引信就在冯瑞手上捏着,只要他使坏,随时随地都可能爆炸。
有一天,喝了一些酒,冯瑞端着一个空酒杯,看着杯底,叹起气来,对我语重心长地说:
“老四,要说也真是不公平,难怪你那大姨子小姨子不服气,要心理不平衡,你说这年头,知识实在是不值钱了。现在是谁有钱,谁狠,谁有钱,谁牛逼。想想人家好歹都是大学生,可大学生又有什么屌用,像我这样,就算是在商业局,都说是肥得不能再肥的差事,又怎么样了。这年头,搞导弹不如卖五香茶叶蛋,搞尖端科技不如去贩老母鸡,有文化不如卖大碗茶,都说在文化大革命中,知识最不值钱,今天的知识还不是一样的不值钱。什么科学的春天,什么改革开放解放思想,都是些漂亮话,我有时想想,与其这么在商业局混下去,还不如像你老四一样,开一家小饭馆算了。”
我知道他当时是有些羡慕我发财,是看着老四挣钱眼红。
我等到他不想再说下去的时候,调侃了一句:“说这么多,还不是那个意思,其实你冯瑞自己心里不服气,其实你也看不上我。”
“说这话就没劲了,我们俩,谁跟谁?”


“别跟我说谁跟谁,我没读过多少书,话还是听得懂。”
“我他妈发发牢骚还不行。”
这时候的冯瑞已开始发胖,肚子也有了些意思,挺起来了,他本来是不戴眼镜的,最近突然在鼻梁上架起了一副金丝眼镜,不时流露出港台人的说话腔调。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们都已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我和冯瑞结交也有十多年,这十多年的变化实在太大,或许当年跟我学武术的时候,他那样子太可怜了,我内心对冯瑞总有些看不上。我忘不了他在学校门口遭遇的胯下之辱,无论他再怎么神气活现,我想到他当年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狼狈样子,就忍不住要在心中产生一点不屑。
酒已喝得差不多了,冯瑞意犹未尽地继续往酒杯里倒酒,还让我陪着他一起喝。我说我是不能喝酒的,他想喝多少,那是他的事,我不会舍不得酒,不过喝完了得自己走,别喝倒了摔在马路上,我可不会送他回去。
“妈的,不喝了,你不够意思,”冯瑞借酒蒙脸,说,“你说我会摔在马路上,就冲着这句话,我不喝了,老四,不喝了,真的不喝了。”
他嘴上说不喝,结果还是又喝了两杯。这两杯酒下肚,他基本上管不住自己了,跌跌撞撞去公共厕所撒了一泡尿,再跌跌撞撞回来,往桌子上头一歪,立刻打起呼噜,鼾声惊天动地,睡了将近三个小时,从午后一直睡到晚上客人来。
丁香走后的第二天,我们又去保姆市场找了两个人回来。加上原来的两个姑娘,我这餐馆已经雇了四个人。后来的两个人是一个村上的,都姓王,很愿意在一起干活,说好要做就一起来。来了以后,这两个人在一起老是疯疯颠颠,一天到晚说不完的话,而且和原来的两个人配合不好,来了就闹不团结。结果,人虽然多了,干活远不如丁香在的时候。阿妍因此很有些怀念丁香,觉得像丁香那么勤快的帮手走了,实在有些可惜。
好在不过半个月功夫,丁香便又来了。她的脸色苍白,问她是怎么回事,神色黯然地说胎儿已经打掉了,并且婚也离了。从外形来看,丁香的变化并不大,因为她走的时候,还穿着大棉袄,现在给人的感觉,不过是脱了件棉袄罢了。天气说热就热起来,丁香为了保暖,穿得仍然要比一般人的衣服多,大棉袄脱了,还套着一件厚厚的夹袄。与阿妍一样,丁香如果不是腿瘸,也是一个又高又大的女人,像她这样的身坯,有没有几个月的身孕根本看不太出来。对于她的突然出现,阿妍很有些吃惊,说你既然是刚堕了胎,怎么不歇一阵就出来了,这才几天时间。
按照通常的说法,堕胎是做小月子,要保暖,不能下凉水,是要卧床静养的,丁香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冒冒失失地跑出来了。阿妍的一番问话碰到了伤心处,丁香立刻伤心地抹起眼泪来。这一流眼泪,阿妍的同情心立刻被唤醒,又是问寒问暖,又是问这问哪,还亲自为丁香下了一碗热乎乎的面条。
丁香感激地说:“大姐,你待我真是太好了。”
阿妍本来就是与丁香说好的,只要她来,我们还雇佣她,她现在真来了,我们不得不兑现承诺,不得不把她接受下来。可是我们已经雇了四个人,再多一个人就得又多一份开支,毕竟小餐馆只是刚有些起色,而且现在这情形,也不能让丁香干什么,我还有些犹豫,阿妍十分爽快地说:
“好吧,事情已经这样了,那你就先住下来,工资我们照付,暂时也不要你做什么,你该怎么休息就怎么休息,我们不要你做任何事,别给我累出什么毛病来,落下什么后遗症。”
丁香对阿妍真是感激不尽,这以后,她一直把阿妍当作自己的救命恩人。说老实话,阿妍对待丁香真是没话可说,对她的关心无微不至。阿妍这个人不仅有同情心,而且有侠气,她要是准备对谁好,那就是绝对不会有一点点含糊,她属于那种对人好能把心都掏出来的女人。那一阵,这两个人好得跟亲姐妹似的,丁香更是什么话都无保留地告诉了阿妍。
丁香和她那个丈夫的婚事,早在两人小时候就订下来了。据说她丈夫要离婚的一个重要借口,就是要解除他们之间的包办婚姻。丁香家的条件当时比较好,经济状况好,成份也好,因此她虽然一条腿有些瘸,比丈夫还大两岁,丈夫家还是觉得娶她这么一个媳妇不吃亏。丈夫家是地主,在当时,地主的儿子往往找不到老婆。丁香结婚的时候,文化大革命还没结束,已经差不多了,结了婚,家庭成份渐渐不是什么问题,她丈夫开始觉得有些吃亏了,觉得丁香不配他。这男人的脾气有些怪,或许是自受人欺负惯的,性格有些分裂,既不喜欢丁香人高马大的样子,又不喜欢她太老实,太温顺。他喜欢的都是那些小一号的女人,喜欢女人凶,喜欢女人泼辣。他喜欢那些小妖精似的女人凶神恶煞一般地对他发号施令。
那天丁香跟丈夫连夜走了以后,因为没赶上最后一班汽车,就在长途汽车站的凳子坐了一夜,然后乘第二天的头班车回家。下了车,丁香的丈夫不是先领她回家,也不是去医院,而是急匆匆地赶去公社办离婚。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春意盎然,山坡上,一排排梨树都开花了,白花花一片。丁香坐在梨树下休息,她丈夫在一旁迫不及待地等着,迫不及待地要催她走。这个男人的脑子里这时候能想到的事就是离婚,他最担心的就是丁香会突然变卦,担心丁香会再一次从他眼皮底下跑掉。丁香歇了一会,含着眼泪继续跟在丈夫后面走。她现在只能把自己交给他安排了,她现在是个木偶,随他怎么摆布。现在,丈夫想怎么摆布她都可以。到了公社,负责盖章的人找不到,丁香的丈夫东奔西跑,到处给人递香烟打听,最后硬是让他像警察捉贼似的将管公章的人找到了。
在离婚证上盖了鲜红的印章以后,丁香的丈夫心情开始变好了,和颜悦色地问丁香要不要吃点什么,他请客。丁香说,我是有点饿了,那就吃一点吧。那男人就在面馆里下了两大碗面,等到面做好了,端上来,丁香又一点胃口都没有了,结果丁香丈夫撑了几次,才把那两碗面条都装到了肚子里去。再下来,便是去公社卫生院。卫生院的鲁医生与丁香夫妇认识,知道他们已经有一儿一女,所以也没有多问,直接把人带到手术室,立刻消毒,立刻就人流。鲁医生这种手术非常熟练,她这一辈子,天天与女人那个地方打交道,已经不知道流产了多少个胎儿。不一会,就顺利地将手术做完了,鲁医生问丁香的丈夫,要不要就手替丁香上个环。那男人支支吾吾地不吭声,鲁医生便又追问了一句,他瓮声瓮气地说:
“这你恐怕要问她了。”
丁香直到她听见这句话,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已经离婚了。直到听见了这句话,她才第一次有那种他们确实已经离婚的感觉。这是她听到的最让人伤心的一句话,正是这句让人心碎的话,才让丁香突然意识到自己确实已经和丈夫分手了,因为如果是在过去,大事小事肯定都会由丈夫做主。现在他根本就不管她了,他现在根本就不在乎她了。丁香突然意识到,从现在开始,他们之间最后的那点可怜联系,已经不复存在。这次怀孕本来就是个错误,它不仅没能挽留住丈夫的心,而且让他更厌恶她,因为他把这看成了是个不折不扣的陷阱,看成是个威胁,他这人铁石心肠,他根本不会接受这种要挟,他才不管她的死活。  
 第四章(四)
 丁香后来成了我生意上最得力的助手。当然,也不仅仅是在生意上。很多事情在一开始绝对不会想到,即使料事如神,一个人也不可能知道后来究竟会是什么样子。如果阿妍能知道后来的事情,她再怎么有同情心,也不可能将丁香留下来。如果阿妍知道我会变成后来那个模样,会坏得那么彻底,会坏得那么不可救药,她会宁愿我没有工作,也不愿意我去当那个发些小财的餐馆老板。她宁愿我们还是像过去一样穷,宁愿像过去那样情意绵绵朝思暮想地分居两地,很多事情都是始料未及,等到明白过来,已经晚了。
阿妍一直觉得我在一开始就不怀好意。她觉得我在一开始,就已经看上了丁香。女人在思考女人这个问题的时候,脑筋总是不那么好使。阿妍不知道,这实在是冤枉我老四了,事实并不是这样。说老实话,在一开始,我就不是很赞成雇佣丁香,更不赞成还有后来的第二次将她留下来。我可以对天发誓,在一开始,我老四不仅对丁香丝毫不动心,而且做梦也不会想到会有后来那些疯狂的事情。我自己也不明白怎么就动了邪念,那邪念蠢蠢欲动不可抑制,像一粒发了芽的种子似的突然从地里冒出来,我一下子就失去了控制。
也可能,是故意没有以漂亮为选择标准,我觉得自己找一个长相差一点,条件差一点的女人,在道德上或许要好一些,犯罪感要少一些。也可能,我所以会看中丁香,是因为她看上去实在不值得去看中。很显然,我是打错了算盘,聪明反被聪明给耽误了,我觉得像丁香这样的女人,根本不可能引起阿妍的嫉妒,根本不会撼动阿妍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事实却是,丁香不仅成了阿妍最妒嫉的对象,而且恨之入骨,始终都不原谅她。
我已经说过了,丁香看上去怪怪的,不只是一条腿瘸,脸盘子的模样也实在不怎么样。丁香根本就是一个难看的丑女人。我总是说她长得又高又大,并不是说她就像阿妍一样漂亮好看,恰恰相反,作为女人,她几乎没有一样可以与阿妍相比。阿妍是白皮肤,白里透红,丁香是黑皮肤,到处都是皱纹。阿妍丰满结实,丁香要比阿妍年轻几岁,浑身的肉都已松弛,两个奶子像干瘪了很久的茄子。阿妍和方面都比丁香强,丁香和阿妍简直就是没办法比。
事情发生在第二年秋天。那时候,我开的那家馆子欣欣向荣,人气旺得让人眼红。那时候,真的是赚了些钱,财源滚滚而来。当时也不懂什么规模营业,生意再好,仍然还是那么大的一个门面,每天就那么几桌客人,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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