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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如意书-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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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雅娴见她迟迟不报上自家名讳,便微微仰起头,高傲地说道:“我姓林,小字雅娴,我爹爹是承恩公。”

谢清溪点了点头,脸色却依旧平常。

林雅娴见她在听到自己,自报家门之后,都没露出惊讶的表情,便猜测到只怕这人也是刚来京城不久吧。于是她勉为其难地又加了一句:“当今太后便是我的姑祖母。”

哟,太后的亲戚啊,谢清溪这会总算给了点反应。不过她又在换算亲戚关系当中,这姑祖母究竟算个什么亲戚呢?

没等谢清溪算出来,林雅娴又追加了一句:“我祖母乃是太后娘娘的亲哥哥。”

这关系确实是近,谢清溪立即摆出失敬失敬地脸色,笑道:“原来是林家姐姐,我初回京城,倒是不常在外头走动。”

林雅娴微微仰头,脸上摆出,我就知道你是个土包子的表情。

此时林雅心已经扶着丫鬟的人起身,而身上也披着披风,她抽抽泣泣地过来。林雅娴立即嫌恶地看了她一眼说道:“哭哭哭,就知道哭,咱们林家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姑娘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我也好让父母去你府上说声谢谢,”林雅娴这会还没忘问谢清溪要名字呢。

其实她哪里是想上门道谢,她是准备回去告诉,然后找证人呢。因为先前她屡次同林雅心起冲突,还被这个小贱人害了几回,所以这次她可要抓住这种好机会,好生折磨折磨她。

谢清溪却笑道:“做好事不留名,这是我们家的祖训。”

旁边的林雅心听见她这句话时,颤着身体转头看她,那眼神简直是恨不能将她杀死。

不过谢清溪一点都不在意,反而笑着看着她安慰:“林姑娘看来这溪边你日后得少来了。这会好运是我撞见了,若是下回你再不小心落水,让哪个男子瞧见了,那可就不得了呢。”

林雅娴一见谢清溪这么说话,在两人之间瞧了两眼,突然笑道:“可不就是,我这个妹妹啊,自小就爱到处跑,连我娘都说她没有一点淑女的贞静呢。”

噗,谢清溪要吐血了,这个林雅娴这么坑自己的亲娘真的好吗?

其实京城里真说对庶女不好的,那比比皆是啊,不过大家明面上还都维持着好嫡母的形象,偏偏这个林雅娴在外人面前拆她娘亲的台。

尼玛,这真的是小船哥哥的亲戚吗?为嘛蠢成这样?

谢清溪忍不住替陆庭舟悲哀,有这么蠢的还不知所谓的亲戚,他也挺心累的吧。

林雅娴这会见谢清溪坚持不告诉她名字,倒也不再追问了,只带着林雅心和一众丫鬟浩浩荡荡地回去了。

待走到半路的时候,林雅娴便嘲讽地看了林雅心一眼说道:“我看你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吧?”

其实林雅心之所以过去整谢家姐妹,还都是林雅娴出的主意。她说只要林雅心能整到刚才走过的那两个姑娘,等过几日端敏郡主的生辰,她便带她一同去。

如今林雅心也有十四岁了,只比林雅娴小几个月,可是有这个嫡姐在,那个素来面热心狠的嫡母怎么可能给自己找一门好亲事。所以她要靠自己,谋取一份好亲事。

谁知她这次却是踢到了铁板,原还想着就算那谢家姐妹真的发现自己耍手段,左右死不承认便是了。

至于林雅娴为何这么做,全然不过是因为谢明贞在路过她的时候,往这边瞥了她一眼后,就拉着她妹妹赶紧离开。又加上她有意想整林雅心,便给她出了这么个馊主意。

如今她落了水,日后再不带她出门,可就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了。

谢清溪主仆两人是最后离开的,走的时候朱砂看着地上的桃子,还郁闷说道:“唉,这桃子这么水灵,掉在地上多可惜。”

“那你把它捡起来就是了,回去洗洗再吃不就好了,”谢清溪不在意地说道。

朱砂一转头赞赏地看着自家小姐,而这么金尊玉贵的生活下头,自家小姐居然还能保持劳动人民的朴素,可真是太难得了。

“要不你去溪边洗洗,咱们两在这就吃了,”谢清溪给朱砂出主意。

朱砂看了她一眼,谢清溪催促她:“去啊,赶紧去。”

好在这里都是泥土,就算桃子掉下去,也没有摔破。于是朱砂抱着几个桃子,颠颠地跑了过去。

就在此时,突然有个声音从谢清溪的头顶上传来,“没想到,咱们的清溪儿不仅长大了,居然还这么厉害。”

谢清溪一抬头便看见站在树桠中间的人,一袭浅色锦袍在粉红的花朵之间,居然是人比花俊。

她紧张地看着前面还在洗桃子的朱砂,一边又抬头看他问道:“小船哥哥,你怎么这么神出鬼没的啊?”

陆庭舟正要说话,谢清溪突然看见朱砂身形一动,好像要起身,于是她立即竖着手指在唇瓣上,做出一个嘘地动作。

于是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恪王爷,便乖乖地闭嘴不说话了。

待谢清溪看清朱砂只不过是换个姿势洗桃子,她才又轻声说:“小船哥哥,你快走吧,免得待会被朱砂看见了。”

她一边紧张地盯着朱砂,一边做挥手的动作,示意她赶紧走。看得陆庭舟却是又笑又无奈,突然他心头浮现起一缕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就好像他们两人正在幽会,却又怕被旁人撞见。

这种念头简直犹如一颗种子一般,在脑子里一种下,就迅速地生根发芽。他半靠在树干上,摸着下巴看着底下小小的人,算了,还是再等几年吧。

此时朱砂已洗好桃子了,谢清溪恨不得捂住自己的眼睛,然后祈祷朱砂眼睛突然失明了,根本看不见树上站着的这么大个人。

朱砂用帕子系成一个结,将桃子放在里头捧在手里,就在她转身准备回来时,就见旁边突然窜出一个雪白的影子,犹如一道闪电般,冲了过来。朱砂被瞥见这雪白的影子,人往后退了两步,那帕子就又掉了下来。

谁知那个雪白的身影却快如闪电地跃起,叼起东西就往前跑。朱砂愣着看着自己空空的手,便听不远处谢清溪对她喊道:“愣着干什么,还不敢进去追啊。”

于是朱砂居然还真的拔腿就跟在后面跑。

那雪白的影子好像知道她跟来一般,跑出几十米远后,居然还回头看她。于是朱砂看见这雪白一团的动物,原来想逮住它打死的心,迅速地转变为我要摸摸它。

谢清溪撇头看着朱砂还真的一路追过去,不由吐了一口气,这丫头确实是不靠谱。

此时身上那个浅蓝的身影,也是一跃犹如轻盈地豹子般,从树上跳了下来。不过他落下时,整个枝桠都晃了晃,粉色的花瓣洋洋洒洒地从枝头落下。

陆庭舟伸出修长的手指,捻起落在谢清溪头顶的一枚花瓣,笑着递给她:“花姑娘,这是你的花瓣。”

谢清溪被他逗乐,接过他手中的花瓣,突然说道:“最起码也得是一朵花吧,花瓣有些敷衍。”

陆庭舟迷惑地看着她。

谢清溪这才轻笑出声,他并不知送花的典故。不过看着面前这个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小小少年的高大男子,她的笑意却深入眼底。

“想去放风筝吗?”陆庭舟低着头轻笑问她。

谢清溪豁然抬头,有些诧异地说:“你突然知道我想放风筝?”

“你猜,”他的声音又柔又轻,在这和煦春风之中,更添了一抹春光。

不过还没等谢清溪说话,陆庭舟突然靠近她,拦着她的腰身便突然往前跃去。这是谢清溪头一次体验到一种叫做风驰电掣的速度,她忍不住攀住陆庭舟的手臂。

一直到一处空地之时,她才被放下后,还尤为定魂呢。

她哭丧着脸对陆庭舟抱怨:“小船哥哥,你该告诉我一声的?”

“我看你骑马倒是很好,”陆庭舟还真没想到她会害怕。

这姑娘从他认识开始,他就觉得她是真的胆大。

不过就在此时,谢清溪看见旁边地上摆着的两只风筝,她瞧着这片空地,原来这处就是溪水的另一端。只是方才她们一直没找到能横跨过溪水的办法,所以才没能过来的。

“这个重元寺倒是别有洞天呢,”谢清溪轻轻赞道。

这处空地极为宽阔,远处则有一座凉亭。而此时凉亭旁边,居然还有几匹马正在那处吃草。

谢清溪眯着眼睛看着那几匹马,突然指着前头那匹枣红色高头大马问道:“那匹马可是汗血宝马?”

“你倒是有眼力,”陆庭舟夸赞说道。

这匹汗血宝马乃是西域某国进贡到大齐的,而整个大齐这种汗血宝马也只有两匹而已。而陆庭舟这匹枣红色的汗血宝马,不夸张地说,全京城只怕是无人不识得。

谢清溪兴奋地看着那匹正在悠悠吃草的马,只见它外面英俊神武,体形优美,四指修长,那一身枣红的毛皮在阳光之下金光灿灿的,犹如会发光一般。

阿哈尔捷金马,这是世界上最古老也是最神秘的马匹,因为此马的皮肤较薄,在奔跑时,那流动的血液便极易被看见。而它的颈部和肩部汗腺发达,一流汗便会加重这两处毛皮的颜色,所以才又会被称为汗血宝马。

这种马在现代的成交价都是以千万英镑为单位,就算是有钱只怕都难买到。

这还是谢清溪这辈子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到这种国宝级生物,她忍不住地问道:“它叫什么名字啊?”

“元宝,”陆庭舟也抬头看着不远处的爱驹,笑着回答。

谢清溪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她又问道:“什么?它叫什么?”

于是陆庭舟又耐心地重复了一边,“它叫元宝。”

这么霸气威武的一头骏马,你居然把它叫做元宝,你对得起它上亿的身价,你对得起它显赫的出身,你对得起它吗?

谢清溪那又惋惜又不平的表情,让陆庭舟笑了不停。也不知是因为她的表情才自己笑,还仅仅因为是她做这样的表情,自己才会笑。

反正同谢清溪在一起的这短短时间里,他嘴角的笑意就从未停止过。

不过谢清溪这会正忙着要替人家元宝谋求一个高大上的名字呢,她痛心疾首地说道:“小船哥哥,你不觉得元宝这个名字未免有些太对不起汗血宝马这么高贵的马了?”

陆庭舟摸着下巴,陷入沉思。

可谢清溪不管啊,她又继续说道:“我觉得叫什么疾风啊、闪电啊、追风啊都挺好的,还有叫翻山也行啊,或者越岭也可以嘛。”

谢清溪还在想着叫什么才能配得上这么高大上的一匹马时,就听陆庭舟突然朗声笑出来,她惊诧着看着笑得捂着腰的陆庭舟,想着,自己说的真有这么可笑吗?

“翻山?越岭?清溪,你能告诉我你究竟是怎么想到这种名字的吗?”陆庭舟真的不是想嘲笑她,可是这些名字未免也太古怪了些。

谢清溪抿嘴,努力想营造出一种,我已经在生气了,你赶紧不要笑的表情。可是在看见陆庭舟眉开眼笑成这般模样,她也终究是忍不住了。

待两人笑过了之后,这风筝还躺在地上呢。

陆庭舟见她对元宝实在有兴趣,便问:“要不我带你过去看看元宝?”

要矜持,要矜持,谢清溪在心中重复了三遍,结果最后还是差点蹦得老高。

待走进之后,她才觉得这匹马实在是漂亮,简直是马中具俊表啊。她的双手原本还垂着,这会却已经握成拳头,她要克制自己摸它的冲动。

可就在这时候一只温暖的手掌,握在她的手腕,将她的手掌放在马背上,温和地声音鼓励道:“你摸摸它看看?”

谢清溪摸着马的肩部,这马大概先前有奔跑过,所以她一摸上它的毛发便是湿湿的。她马术并不差,相反她自小便骑马,对于马这种动物不但不害怕,反而特别地亲近。

只是这马太过传奇,以至于她连靠近他,都带着小心翼翼。

“要上去骑两圈吗?”陆庭舟见她这般虔诚小心的模样,便笑着逗问她。

她一听只觉得身上所有的毛孔都舒张开来,全身都在叫嚣,去骑它,赶紧的。可是她一垂眸看着身上穿着的裙装,脚上踩着的这双绣鞋,鞋尖上还有两颗晶莹的珍珠呢。

“今天的衣裳不适合骑马,”谢清溪惋惜地说道。

陆庭舟倒是不在意,他安慰:“无事,这会骑不了,便下回吧。”

谢清溪抿嘴,如今回了京,她出门又岂会容易,她也只当陆庭舟是安慰自己。

此时他拍了拍元宝的背,喊道:“元宝,去跑两圈。”

于是这匹高大的汗血宝马被在阳光之下,肆意地奔跑起来,金色的阳光照耀在它枣红色的皮毛上,它的身上犹如镀上一层金光一般,耀眼夺目。

谢清溪看着它奔跑起来都那么优雅舒展的动作,忍不住叹道:“若是能骑着元宝在草原上跑一圈,此生无憾。”

“这又何难,”陆庭舟转头盯着她,认真地说道。

待你我携手,我定带你看尽这山河大地。

他的眼神太过认真执着,竟是让谢清溪忍不住低下头,只是扬起的唇角泄漏了她心底最真实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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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砂回来的时候,就看见谢清溪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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