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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穿成反派他妹-第7部分

小说: 穿成反派他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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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霄又说,“你是不是在想,以后都不来健身房锻炼了?”
  沈瑜:……
  这人不仅有蛇精病,他还有读心术吗??连她在想什么都知道!
  动了动嘴唇,她避开沈霄的视线,小声反驳道:“我不想被人看!”
  沈霄啧的一声,说:“做这么大的工程,结果没有表演看,有点可惜。”他说完,看看李叔,又看看二哈,很快做出决定,“这样吧,以后我想看的时候,李叔你去跑步,二哈去拉筋。”
  沈瑜:……
  李叔:……
  二哈:????
  这人就是个魔鬼吧!李叔年纪这么大,居然叫他去表演跑步,还有二哈,一条狗怎么拉筋?还不如直接把它的腿掰折算了!!!
  沈霄换个坐姿,全身放松地靠到沙发背上,说:“既然都没有意见,那就么愉快地决定了!”
  怎么没意见,意见大着呢!
  沈瑜咬牙切齿,愤愤然说道:“你别欺负他们,我会继续锻炼的!”说完气呼呼地转身回健身房去拉筋。
  看着她炸毛的背影,沈霄眼中的笑意越发浓烈,像要溢出来似的。李叔站在一旁,小声劝道:“小姐胆子小,先生你别总欺负她。”
  上一秒还一脸笑意的先生,这一秒,脸色迅速地沉下去,回头冷冷看向李叔,“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教训我?”
  李叔立即闭嘴,在心底无奈地叹气,看来先生对小姐的欺负,还会没完没了地继续下去。
  沈瑜心里憋着气,又敢怒不敢言,最后只能拿自己出气,拉筋的时候,下手比平时要狠上许多,疼痛的感觉也越发明显,一个劲地想掉眼泪,但一想到外面还有个蛇精病在欣赏她的表演,她就咬牙控制自己的表情,最后楞是把自己憋出一身汗。
  等锻炼完,回房间洗过澡,沈瑜就瘫在床上一动不动,想到楼下有个变态,她就一点也不想去吃晚饭。
  沈霄果然是个标准的反派,威胁恐吓人是一套一套的,他深知她的弱点,所以一抓一个准。
  之前她还在跟李叔讨论,为什么沈霄会给她买只二哈,那么小那么可爱,今天她才赫然发现,买二哈不是为了逗她开心,而是可以得到更多拿捏她的把柄,和小狗相处这么多天,早已经相处出感情,她实在没办法不管它的死活。
  沈瑜是越分析越郁闷,沈霄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阴谋家,像她这样心思纯正的人,在他面前就成了一只蚂蚁,随时都能被他的脚底碾死!
  逃也逃不掉,斗也斗不过,沈瑜真的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难道要这样一直被他拿捏得死死的,最后还要被他连累,落得个悲惨结局吗??
  沈瑜烦躁地在床上滚来滚去,本以为老天给了她一次新生的机会,结果兜兜转转,又发现这个机会的尽头,原来是个死局。
  真的很不甘心啊!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李叔来敲她的门,“小姐,晚饭做好了,下去吃吧。”
  沈瑜这个时候实在不想去面对沈霄,闷闷不乐地说:“李叔你们先吃吧,我没什么胃口。”
  李叔停顿一下,说:“小姐,先生说了,你要是不下去吃,二狗子今晚也没有晚餐吃。”
  沈瑜:……
  到搂下,就看到沈霄已经坐在餐桌前,正在玩手机,见她下来,便朝她使个眼色,让她乖乖坐好,然后他又继续在手机上打字。
  沈霄没有动筷,沈瑜也就没动,干坐在他对面,看着菜色发呆,直到沈霄将手机放下。
  “你知道白慕晴吗?”沈霄抬眼问她。
  沈瑜停顿两秒才点点头,“大明星。”
  沈霄嗤笑,朝她说道:“你乖乖吃饭,明天帮你带几张她的签名照回来。”
  沈瑜这才将发散的思绪集中起来,犹豫地问他:“你们现在是在谈恋爱吗?”
  沈霄挑眉,啧啧两声,嫌弃地说:“恋爱这种东西,脑残的人才会谈。”
  沈瑜:……
  所以他和白莲花到底勾搭上了没??


第11章 
  知道沈霄第二天和白慕晴有约,沈瑜的心情很复杂。当时在看这部小说时,沈瑜对反派没有太大的感想,她唯一觉得讨厌的,就是这个白莲花女配。
  可以说,故事里所有不好的事件,几乎都是白慕晴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沈霄更是在她的煽风点火下,跟男主司徒逸反目成仇,最后斗得你死我活。
  因为知道这些,所以她光是听到白慕晴的名字,心里就会觉得排斥与厌恶。
  如果沈霄真的跟白慕晴好上,那以后她见到白慕晴的机会肯定会更多。
  光是想想都觉得难受!!
  沈霄虽然说谈恋爱很脑残,可白慕晴现在正当红,走到哪都是星光熠熠,非常有排面,沈霄各种应酬的场合多,带她出席会很有面子。
  一开始他们确实不是因为爱情在一起,后来日子长了,沈霄的领地意识强烈,自然而然就将白慕晴看成自己的女人,白慕晴再使一点手段,沈霄也就一步步走上黑化的道路。
  想到这些,沈瑜就只想叹气。
  当晚晚餐过后,沈霄被人约出去,没有他在,沈瑜也就没那么着急回屋,而是陪着李叔在院子里乘凉。
  这会还没正式入秋,天气依旧闷热,不过夜里有习习凉风,吹起来清凉舒服。
  沈瑜伸个懒腰,舒服地躺在摇椅上,手里拿着把从李叔那要来的芭蕉扇,偶尔扇几下驱赶蚊子。
  李叔在旁边点了根驱蚊子的熏香,又端来一盘水果,放到沈瑜旁边,然后才坐上另外一张摇椅。
  二哈就趴在旁边打盹,偶尔动动耳朵,像是在偷听。
  院子里各种无名的虫子此起彼伏地叫,像在大合唱,声音明明挺吵的,却又让人觉得各外宁静。
  李叔看她一直沉默,以为她还在为下午的事难受,就安慰道:“你也别太难过,先生一直都这样,都这么多年了,你要想开点。”
  沈瑜点点头,“那李叔你会生他的气吗?”
  沈霄蛇精病一发作,谁都拦不住,就算李叔是长辈,他也照样怼,一点都不知道尊重人。
  “生气倒不至于,我心态好,就是有时候会觉得心疼。”
  李叔仰起头看夜空,像在看远方,又像在忆当年,道:“你小时候其实很活泼的,长大后才变内向,先生小时候非常聪明,什么都要琢磨透,可能懂得越多,想法才越和常人不一样吧。老先生老夫人走的那段时间,先生接手公司,没日没夜的熬,熬到最后住进医院。”说到这里,李叔叹气,“是我不好,没能帮上什么忙,只能看着干着急。”
  沈瑜摇摇头,真心的说:“不是这样的,因为有李叔在,这个家才能安稳。”
  因为有一个包容的长辈在,这个地方才有家的温暖。
  这样一想,沈瑜心里忽然微微抽痛一下,随着剧情的发展,沈霄的黑化,李叔的最终结局,就是被白慕晴驱赶出别墅!!
  沈瑜深吸口气,郁闷地想,这么好的长辈,这么全心全意为这个家着想的人,怎么能被赶走呢?
  可是,不管走没走,又有什么区别?反正结局都已经被安排好的。
  她这边心里纠结,就听李叔说:“刚才吃饭的时候,我听先生说明天和哪个女明星约会?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先生已经29岁了,是该娶妻生子的年纪,如果对方不错,我去劝劝他上点心。”
  沈瑜吓一跳,连忙说:“八字还没一撇呢,你可别去问!”心说那女人可是惹祸精,她要真跟沈霄好上,这个家谁都没有好日子过。
  是了,现在沈霄跟白慕晴八字还没一撇,那她是不是可以动点手脚,从中作梗,阻止他们走到一起??这样剧情和结局,是不是就能被改变??
  毕竟她看小说的时候,还没穿进来,里面的角色都按部就班地走剧情,现在她进来了,成为剧情中的不稳定因素,那是不是代表她其实是可以左右剧情发展的??
  一想到有这种可能性,沈瑜不由得心跳加速。既然没办法脱离沈家,又不想落得凄惨结局,那她是不是能为自己、为这个家争取一下,慢慢改变沈霄,从而改变结局???
  这想法虽然有点惊悚,但也未必不可行!!
  这一刻,她就如同一个跋涉于黎明前的旅人,猛一抬头,就看见天边的一抹亮光!
  第二天睡醒,沈瑜并没有马上起来,而是躺在床上想事情,昨晚她福至心灵,想到了自救的办法,就是拆散沈霄和白慕晴,不让他们在一起。
  想法虽然不错,但睡一觉起来脑子清醒一点,又觉得有点难度,首先,她跟沈霄的生活重合点,就只限于家里,沈霄平日里在外面做什么,她一概不知,其次,就沈霄那重度蛇精病的性格,她其实还有点怕怕的,如果明目张胆去搞破坏,沈霄会不会一怒之下,大义灭亲??这些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当务之急,她得想好更多应对细节才对,好好计划计划!
  就在她天马行空胡思乱想的时候,李叔来敲门了,“小姐,你起来了吗?”
  沈瑜大声应道:“李叔,什么事?”
  “小姐,早餐已经做好了,热的食物我都放保温合里,你等会起来可以直接吃,我现在要出门一趟,去给先生送文件。”
  沈瑜一骨碌从床上滚下来,胡乱套件外套,小跑着去开门,“我哥今天不是要去约会吗?怎么还让你送文件??”
  李叔笑道:“他早上还在公司忙,可能等中午或下午才去约会吧。”
  沈瑜又问:“你现在就要过去吗??”
  “是啊,先生等着要。”
  想了想,沈瑜小声问:“我能跟你去吗?今天周末,我想跟着你的车出去兜一圈。”
  李叔有点惊讶,以前沈瑜一放假,就整天躲在家里,哪里都不肯去,没想到今天居然会主动要求出门,看来最近她真的是慢慢在改变。
  李叔很欣慰地点点头,说:“那你收拾一下再下来,我去给你装些早餐,带在路上吃。”
  沈瑜连连点头,关上门赶紧去换衣服洗漱,等她匆匆赶到楼下,李叔已经在院子里发动好车子等她。
  车子一路开往沈霄的公司,沈瑜心里有点七上八下的,毕竟之前她还老想着要远离蛇精病,从今往后却要想办法去接近他,这心态的转折有点大,她一时间还没能适应。
  大约半小时后,车子到达公司楼下,李叔让沈瑜先下车,他去找位置停车。结果沈瑜一下去,就发现公司门口闹哄哄的,像是有人在闹事,动静还挺大。
  于是她上前两步,想看看热闹,没想到抬眼就看到沈霄,正带着一帮保镖,气势汹汹地走出大门。
  他带头走在最前面,西装革履,眉目不怒自威,一双大长腿走路带着风,看起来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沈瑜暗暗吓一跳,心想:这阵势,是要跟人干架吗??


第12章 
  沈霄那狂霸拽的出场方式,让沈瑜望而却步,她并没有直接上前去,而是又往人群里走几步,想看清楚里面的情况。
  沈氏集团拥有一栋独栋的办公大楼,大楼前有个小广场,因为靠近商业街,平时小广场都是人来人往的,今天又恰逢周末,人流比往常还要多些。所以一旦发生点什么事,眨眼的工夫,就会被围个水泄不通。
  沈瑜顶着周围人嫌弃的眼神,冒失地往前挤了挤,最后终于看清,人群中间的空地上,有个男人瘫坐在那里。以沈瑜所站的角度,只能看到对方的侧脸,光看外形,应该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年轻,穿着还可以,全身上下都是名牌,却失心疯似的,坐在地上撒泼。
  看来就是这人在闹事了,她刚还以为沈霄带着一帮人是要打群架!!
  沈霄一出现,周围的人自动散开,让他能轻松走到闹事者面前。
  坐在地上的人看到沈霄出来,情绪越发激动,扯着嗓子喊道:“沈霄,你个狗娘养的王八蛋,终于敢滚出来了?你不让老子好过,老子也不会让你好过,我艹你妈!我今天就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就是你这狗日的把我逼死的!!!!”
  骂着骂着,那人狂躁地胡乱挥了挥手臂,只见他手上亮光一闪,仔细看,竟是一把透着寒光的匕首。
  围观的众人不禁低呼道:“他有刀!”
  沈瑜也看到了那把刀,只觉一阵揪心,虽然她这阵子一直被沈霄欺负,但亲眼见到他有危险,还是会替他着急,毕竟是一家人。
  她着急地回头找了找,发现李叔已经挤到她身边,连忙说:“李叔,怎么办?我们现在过去吗?”
  李叔身高跟她差不多,踮着脚尖往里看,皱着眉头说:“先别去,先生能解决的,我们过去也帮不上忙。”
  沈瑜又问:“他们怎么不报警?”
  李叔摇摇头,“不清楚。”
  这边两人正干着急,那边沈霄却是气定神闲,即使看到对方手持匕首,眉头也不皱一下,只是抬了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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